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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海恒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电解抛光处理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威海恒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电解抛光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龙山路-1-1号
建设单位:威海恒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简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约848平方米,主要包括电解车间、仓库等。项目年可电解抛光工件3.6万平方米,其中全自动电解抛光1.2万平方米,半自动电解抛光2.4万平方米。
环保设施内容:碱液喷淋塔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庆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山东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龙山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