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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将鞍钢本部东区钢渣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鞍钢本部东区钢渣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一炼钢及三炼钢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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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