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3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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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富丽东路8号(中心坐标E112°44′46.284″,N23°14′48.804″),项目总用地面积9053.47m2,主要从事塑料色母粒和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年产塑料色母粒3500吨、塑料袋150吨。项目年工作300天,2班制,每班8小时。目前已完成建设,实行项目整体验收工作,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沙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者后排入大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生产废水:调墨过程不产生废水;印版清洗废水部分回用于调墨,剩余部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淋塔仅补充损耗水,废液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冷却塔和水帘柜定期补充损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挤出造粒有机废气

项目挤出造粒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吹膜、调墨、印刷、印刷烘干、制袋、检验、试验有机废气

项目吹膜、调墨、印刷、印刷烘干、制袋、检验、试验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破碎、投料废气

项目破碎和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隔音、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合理布局并进行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治理,经过治理后的生产设备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③通过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墙体进行隔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废气处理粉尘及沉渣、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塑料部件、废模具交由第三方资源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桶、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印版清洗废液和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621日-2026710

竣工日期:2025122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富俪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富丽东路8号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390181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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