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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先将《台山市鸿新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木柜1万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山市台城源达电子厂年产手机周边产品100万个、平板周边产品80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28号之电动工具厂南区厂房不动产证编号F0003号首层之6
建设单位:台山市台城源达电子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 DSHJ2603213 污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pdf 18.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台山市台城源达电子厂年产手机周边产品100万个、平板周边产品80万个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11.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验收意见20260427_11532010.pdf 1.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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