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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保定鑫旺纸塑包装有限公司龙湾镇道务三村年产300吨PE包装薄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定鑫旺纸塑包装有限公司龙湾镇道务三村年产300吨PE包装薄膜产品项目
项目地点:雄县龙湾镇道务三村北贺达塑料厂厂区内建设单位:保定鑫旺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原厂区部分塑料包装生产设备搬迁至雄县龙湾贺达塑料厂厂区内,淘汰吹膜机5套,流延机1套,印刷机4台,购置及安装节能型吹膜机15套、制袋机8套。项目建成后,年产PE包装薄膜产品300吨。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王策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报告.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专家意见.pdf 16.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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