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三期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新建工业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台12兆瓦余热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栋钢结构余热发电主厂房、1座循环水站及1座锅炉配电室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351.21平方米。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涵盖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配套建设雨水管道、综合绿化及临时排水沉沙等水土保持设施,旨在利用烧结环冷烟气余热进行发电,完善厂区能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