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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可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及高填充改性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可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及高填充改性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可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及高填充改性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新报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叉口合肥圆融工业园,依托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新增4条高填充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验收后全厂可年产131700吨高性能工程塑料、9200吨特色功能改性材料、8000吨高填充改性材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可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及高填充改性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新报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编码为2205-34*开通会员可解锁*-234151,新增4条高填充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原环评批复的3条可生物降解塑料颗粒研发线及其他研发产品配套研发设备取消建设,原环评批复搬迁的8条工程料线取消搬迁。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合高自贸环备[2025]10009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建设,与项目生产线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完成,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调试,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改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后全厂可年产131700吨高性能工程塑料、9200吨特色功能改性材料、8000吨高填充改性材料。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达到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蒋口河北干新河,最终进入巢湖。
(二)废气
本次验收主要产生废气为1#厂房投料粉尘、1#厂房配色粉尘、1#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2#厂房投料粉尘、2#厂房配色粉尘、2#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
①1#厂房投料粉尘:投料粉尘经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现有2套滤筒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1#厂房配色粉尘:配色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滤筒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1#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真空泵尾气一同进入现有“洗涤塔+静电除油+多级过滤器+沸石转轮+活性炭(浓缩后低浓度有机废气)/RTO(浓缩后高浓度有机废气)装置”(TA004)处理,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2#厂房投料粉尘:投料粉尘经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套滤筒除尘器(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⑤2#厂房配色粉尘:配色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⑥2#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熔融挤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过1套“洗涤塔+静电除油+多级过滤器+沸石转轮+活性炭(浓缩后低浓度有机废气)/RTO(浓缩后高浓度有机废气)”装置(活性炭与RTO为并联处理设施,TA008)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三)噪声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高填充PPO挤出机机组、混料机、振动筛、真空罐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为80~90dB(A)之间。已优选低噪设备,高噪音安装减振基座;位于厂房内部,自身墙体门窗隔声;风机设置减振基座。项目区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
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污泥、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1#厂房西南侧42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排污简化管理,证书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66933Q001U。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340171-2026-012L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总排口污水污染物浓度如下:pH:7.1-7.7,COD日平均浓度为125mg/L、123mg/L,BOD5日平均浓度为38.65mg/L、38.4mg/L,NH3-N日平均浓度为16.58mg/L、19.03mg/L,SS两日平均浓度均为18mg/L、14.75mg/L,总氮日平均浓度为32.23mg/L、27.88mg/L,总磷日平均浓度为1.99mg/L、2.40mg/L,分别满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pH:6-9,COD:350mg/L,BOD5:180mg/L,NH3-N:35mg/L,SS:250mg/L,总氮:50mg/L,总磷:6mg/L);动植物油为未检出(检出限为0.06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限值(动植物油:100mg/L)要求;综上所述,属达标排放。
2、废气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月22日、10月23日验收监测期间,1#厂房投料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未检出,小于标准限值2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1#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出口浓度为1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1#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0,小于其标准限值1000,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中排放限值。根据《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厂房配色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3.9mg/m3,小于标准限值2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根据《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有组织苯乙烯和丙烯腈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出口浓度为38mg/m3,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出口浓度为14mg/m3,小于标准限值5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2#厂房投料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15.3mg/m3,2#厂房配色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13.9mg/m3,小于标准限值2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2#厂房熔融挤出及抽真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出口浓度为1.4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有组织氨最大出口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出口浓度为14mg/m3,小于标准限值5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有组织氮氧化物最大出口浓度为38mg/m3,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月22日、10月23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8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7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根据《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厂界苯乙烯、丙烯腈、酚类均为未检出,氨最大浓度为0.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浓度。
3、噪声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2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2dB(A),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可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及高填充改性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新报批)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 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危废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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