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辽宁朗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沈阳森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辽宁朗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业地产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西创新二路南-3地块,总用地面积12.45公顷,总建筑面积139464.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A1#-A6#、B1#-B5#、C1#-C12#、D1#-D14#、E1#-E12#、F1#-F5#等共计33栋厂房及附属设施,其中包含厂房、食堂、办公及门卫等建筑。项目主要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厂房主体施工及配套管网铺设,配套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雨水管网、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打造现代化新材料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