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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新建特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编制单位:黑龙江兴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龙凤区)乙烯街道,主要新建特勤消防站1座(含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4899.14平方米,为3层框架及门式钢架结构;新建6层训练塔1座,建筑面积183.60平方米;新建门卫1个,建筑面积22.7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工程0.50公顷,包括场内环形消防车道及硬化路面;绿化工程0.11公顷,绿地率11%。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通信等附属设施,其中雨水管网总长753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9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1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57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06万立方米),填方0.57万立方米(含绿化覆土0.06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借方和余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表土剥离、彩条布及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后期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综合绿化及雨水管网建设,有效防治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