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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恰村南侧550m处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再生颗粒5000吨,并使用再生塑料颗粒及新塑料颗粒进行塑料制品生产,年产迷宫式滴灌带1890t/a,内镶贴片式滴灌带630t/a,PE软带630t/a,合计年产滴灌带3150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库车泰旭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耿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47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高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库车泰旭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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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材料.doc 20.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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