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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西庆丰七路28号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2卡及第四层。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º14′20.01,北纬22º 39′0.95″。项目主要从事铝塑复合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塑复合管4200万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506.62m2;建筑面积为1696.48m2。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不进行夜间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弘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榄)环建表[2021]0023号】。
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起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排污登记表的登记。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包括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内容及其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防治设施。项目产能、生产设备明细、原辅材料列表如下表。
表1 项目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产品名称 |
规模 |
|
环评审批年产量 |
实际验收年产量 |
|
铝塑复合管 |
4200万只 |
4200万只 |
表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审批数量 |
实际验收数量 |
1 |
制管机 |
3台 |
3台 |
2 |
立式注塑机 |
6台 |
6台 |
3 |
封膜机 |
1台 |
1台 |
4 |
封尾机 |
1台 |
1台 |
5 |
扭盖机 |
6台 |
6台 |
6 |
混料机 |
1台 |
1台 |
7 |
破碎机 |
1台 |
1台 |
8 |
冷却塔 |
1台 |
1台 |
9 |
冷水机 |
2台 |
2台 |
10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表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产品名称 |
规模 |
|
环评审批年产量 |
实际验收年产量 |
|
PE塑料颗粒(新料) |
36吨 |
36吨 |
色母粒 |
0.3吨 |
0.3吨 |
PE铝塑复合片材 |
180吨 |
180吨 |
塑料瓶盖 |
4200万只 |
4200万只 |
热封膜(PE铝塑复合膜) |
0.5吨 |
0.5吨 |
产品包装纸箱 |
24000个 |
24000个 |
产品包装塑料袋 |
10万个 |
10万个 |
液压油 |
0.5吨 |
0.5吨 |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未有重大变动,变动情况为:注塑车间面积增大,预留扩建区域;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风量增大;注塑工序废气采取包围型集气罩进行收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
(2)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1) 项目营运期间,制管、注塑、封膜、封尾工序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 项目营运期间,破碎、烘料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成品和半成品的搬运、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减少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废包装材料、破碎设备收集的塑料粉尘、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含油废抹布、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破碎设备收集的塑料粉尘、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五)辐射
无。
(六)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在做好相应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进行阻隔,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很小。
(七)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已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已设置车间出入口防泄漏围堰;危险废物暂存区分类暂存,设置防泄漏围堰。项目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2000-2026-06933),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设施
本项目共设置1个排放口,其中设置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编号:DW001);设置1个制管、注塑、封膜、封尾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DA001);2个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1个(编号:TS002);危险废物贮存、堆放场地1个(编号:TS001),上述排放口已按规范化排放口的要求设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门市标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BJHYA260904002)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08月20日进行的验收监测,报告*开通会员可解锁*其出具的《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注塑成型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平均为83.7%。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制管、注塑、封膜、封尾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①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②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东南侧、西南侧厂界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东北面、西北面与邻厂共墙,不满足检测条件,故不设置检测点)。
4.固体废物
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项目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辐射
本项目无辐射源。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报告内容,本项目营运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规定的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大于0.061吨/年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废气经过收集后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噪声经过有效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敏感点环境噪声基本不造成影响。本项目无辐射源,基本不造成影响。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制度,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无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申办了《排污许可证》,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
综上,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中山市高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每年签订一般固废转移合同、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并落实好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转移事宜。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 高思验收报告表(盖章版).pdf 26.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高思自主验收意见(盖章版).pdf 3.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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