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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名称:宜春市成达实业年产5 万吨再生塑料切片和二维三维化纤生产线项目。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占总投资的1.92%。项目总用地面积15亩,主要建设2栋钢结构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买安装等,拟建设再生塑料切片生产线、三维二维化纤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水洗机、脱水机、涤纶短纤维纺丝机等。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建设单位:宜春成达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工业园工业大道 35 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2,46.041″,北纬 27°48,24.272″。
联系人: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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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