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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沙洋顺泰塑业有限公司高分子改性塑化原料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分子改性塑化原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沙洋顺泰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是对现有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的生产设备和人员进行增加,对原料类别及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173.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报告.pdf 687.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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