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石诚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分筛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江西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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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大南镇203省道茭塘村生基山,中心坐标E118°13′12″,N28°36′4″,主要建设压滤间、成品仓库、整理区、筛分区和办公区。项目以萤石原矿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以振动筛分机、滚筒筛分机等为主要生产设备,以破碎、筛分、包装等为主要生产工艺,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上饶市石诚矿产品有限公司委托南昌昌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饶市石诚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分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饶广环窗字〔2025〕3号)。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61122MA38JC8D3E001X。*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设备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8%。

四、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为除破碎工序的生产及环保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不使用大块原料,没有破碎工序。筛分过程使用水对原料进行湿润和清洗,从源头控制颗粒物产生,取消了除尘设备。从源头控制污染不是重大变动,项目无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筛分粉尘、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无组织废气。其中筛分工序对物料进行湿润,从源头控制颗粒物的产生;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洒水抑尘、密闭车间、铺设防尘网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产生。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沉砂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生活垃圾以及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其中沉砂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属地环卫清运统一处置;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及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江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上饶市石诚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分筛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氟化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60m2,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无重大变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合格情况,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附件1: 公示稿-上饶市石诚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萤石矿产品分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3.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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