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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UV油墨、水性油墨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UV油墨、水性油墨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公司
4、建设概况: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9号第2幢3楼306室、307室、308室、309室(项目中心位置E113°26′41.696″,N22°41′42.002″)。用地面积为1700㎡,总建筑面积为1700㎡。项目共有员工1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16小时。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年产UV油墨12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RO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RO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冲厕所。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投料、搅拌分散、研磨、分装废气,通过滤筒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检测废气废气、储存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物、滤筒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筒、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废过滤砂/碳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检测废品、废活性炭、检测设备清洗废液、废抹布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物、滤筒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筒、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废过滤砂/碳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检测废品、废活性炭、检测设备清洗废液、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沣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9号第2幢3楼306室、307室、308室、309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276270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