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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阿图什市第八中学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阿图什市教育局编制单位:新疆天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所完全中学。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及附属用房等主体建筑,并配套建设400米标准环形跑道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同步实施校内道路硬化、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力通信、供暖等基础设施工程,绿化面积约1.40公顷。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5.8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90万立方米,填方2.90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针对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运动场区及绿化区,采取了表土剥离、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覆盖、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改善当地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同时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