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小水滴节水有限公司农业塑料制品生产设备购置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1
发布于
新疆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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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和田小水滴节水有限公司农业塑料制品生产设备购置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恰克其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购置滴灌带生产线设备10台(套),农用吹塑地膜生产线设备5台(套),聚乙烯再生颗粒造粒生产线设备1台(套),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滴灌带1400吨、农用地膜1000吨、聚乙烯再生颗粒60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田小水滴节水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恰克其镇

联系人: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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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朝阳辖区石化大道78号天畅苑8栋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799491797@qq.com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kyinoWbcHxHfrw-OdoPxQ?pwd=v9gp

提取码:v9gp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项目影响及对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链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环评编制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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