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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项目-东港大街(观山路-常山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锦州丰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辽宁省托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建设地点:锦州市滨海新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锦州市滨海新区,主要建设东港大街(观山路至常山路)路段,全长540.1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其中车行道宽1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7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涵盖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透水砖铺装6450平方米及附属绿化工程。绿化区域面积0.03公顷,主要实施表土回覆100立方米并栽植乔木192株。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0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5万立方米,填方1.78万立方米,需外购土方1.53万立方米,无弃渣产生。施工期间配套布设临时排水沟、编织袋拦挡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以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旨在完善龙栖湾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