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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好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自主验收公示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好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好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自主验收
建设单位:东莞市好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文明路九巷2号
建设内容:一期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文明路九巷2号(北纬22度47分28.669秒,东经113度40分38.138秒),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万元,主要从事水性胶粘剂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水性胶粘剂1000吨。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主要设备有:全自动真空一体机1台、包括原料釜1个、混合釜2个;研磨机1台、分散机1台、搅拌桶6个、搅拌机2台、手动印刷台1台、烤箱2台、干湿机1台、便携式测试仪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目前尚有1台手动拉网机、2台电锯等设备暂未建设,纳入后期建设。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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