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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巢湖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编制单位: 安徽睿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巢湖市第四中学校区内西侧,主要新建教学综合楼、食堂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18266.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2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44.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5.08平方米,建筑密度22%,容积率0.85,绿地率32.54%。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基础及主体施工、道路及配套设施铺设、景观绿化工程等。配套建设消防水池、生活泵房及环形消防车道,布设DN300至DN500雨水管线约790米,实施乔灌草结合的综合绿化面积0.59公顷。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37万立方米,回填2.08万立方米,余方0.29万立方米已外运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8580万元,旨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环境,满足高中部教学需求,促进区域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