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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盛达前亮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天窗导轨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盛达前亮铝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建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0.4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61.6平方米,建筑密度79.07%,容积率1.19,绿地率9%。工程建设包括主体厂房建设、厂区道路及硬化场地铺设、景观绿化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系统。其中绿化面积0.04公顷,种植乔木25株、灌木80株及草皮0.03公顷;配套建设雨水排水管网600米,实施临时排水沟400米及沉沙池1座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53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万套汽车天窗导轨的生产能力,完善当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提升企业制造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改善厂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