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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六十六团霍城奥雪苯板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苯板4万m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六十六团霍城奥雪苯板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苯板4万m³项目。地点:新可克达拉市六十六团人民东路北。建设内容:聚苯乙烯塑料保温板生产车间一座,年产聚苯乙烯塑料保温板4万m³。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陈爱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1595372150@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9.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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