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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金煤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无机封堵材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贵州金煤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无机封堵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金煤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租用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三正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东厂房1号库作为建设场地,租赁厂房730.592平方米,购置原料仓、提升机、配料输送机、混合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建设1条新型无机封堵材料生产线年产4000吨新型无机封堵材料,并配套建设环保、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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