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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省蓉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工程机械项目建设单位:吉林省蓉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吉林省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3#共三栋厂房及门卫室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7794.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77.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69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51公顷,全部为永久工业用地,建构筑物基底面积6369.74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8686.26平方米。同步实施厂区内雨水管线711米、雨水口10个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3.1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79万立方米,填方0.38万立方米,余方2.41万立方米综合利用于周边低洼处填补,实现无弃渣排放。施工期间采取场地平整、临时苫盖及排水工程等防护措施,旨在打造现代化工程机械生产基地,提升区域装备制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