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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我司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金源街道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社区(化工路以南、金华路以西)化工路23号的湖南湘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废旧金属塑料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子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竣工,特此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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