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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公开我司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三厂区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三厂区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北源街15号
建设内容: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三厂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北源街15号(113°48′42.729″E,22°49′18.59″N),占地面积为53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79平方米,扩建部分主要从事塑料包装盒、EVA包装盒的加工生产。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三厂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5〕3755号。项目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年产塑料包装盒60万件、EVA包装盒6万件。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萍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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