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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二期)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医学科SPECT/CT扫描室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二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医学科SPECT/CT扫描室⑵)
建设地点:荆州市荆州区楚源大道26号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6号内科楼二楼
建设单位:荆州市中心医院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1-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二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医学科SPECTCT扫描室(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备案版).pdf 14.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验收意见.pdf 723.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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