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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海洋生态产业综合示范(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东营市河口区海洋生态产业综合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主要分为两大区域,一是陆上配套区,主要建设科创中心、分拣车间、冷冻车间等,占地面积约2.22公顷。二是海上养殖区,共8块养殖海域,总用海1587.1455公顷。其中,最北侧的1块海域进行底播养殖,养殖品种为蛤蜊;中间5块海域建设筏架养殖区,养殖牡蛎;东侧2块海域养殖裙带菜。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t4u7s98yK5W-TnxecsXeg 提取码: tr3e。
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来电、来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科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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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公园街42号2幢303室
七、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49581146@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30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东营市河口区科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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