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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瑞普动力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电池、模具、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1、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电池、模具、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瑞普动力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东南大道868号
建设内容:年产锂离子12V启停电池500万组、汽车动力电池108万组,模具300套、塑料制品3000万件。
2、环评评价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苏州昶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电话或邮件方式
5、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