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1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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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抚远市浓江乡双胜村东侧2公里,原垃圾填埋场内

(5)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239.73平方米,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车间1栋,包括门卫地衡间、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总建筑面积3165.56平方米,购置垃圾处理能力50t/d的炉排式焚烧炉2套,更换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1套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日焚烧生活垃圾100t。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8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奕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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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正钦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9288208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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