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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当涂县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当涂县水利局编制单位:马鞍山聚兴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主要实施6处水毁修复工程,涉及大公圩、四联圩、北圩、江心圩等区域,修复加固堤防总长度425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塘南镇邰桥村段堤防外坡加培及绿化护坡,修复护河镇宋村港北堤防滑坡段,加固石桥镇北站出水箱涵漏洞,修复江心乡三联村岸坡塌方及损毁道路,以及治理四联圩青山河大桥西散浸段和站西管涌段堤防,包含拆除重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及内二台加高。项目总占地面积1.0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43万立方米,其中借方0.75万立方米,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设计的浆砌砖排水沟、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绿化,以及施工期实施的裸露面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施工及运营期水土流失,恢复水毁设施功能,保障区域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