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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口服液制剂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口服液制剂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张工。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附件1: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口服液制剂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_2*开通会员可解锁*0.pdf 9.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口服液制剂生产线项目验收意见_2*开通会员可解锁*7.pdf 709.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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