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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盛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区1号1幢首层自编002 建设单位:江门市盛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项目情况说明:江门市盛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区1号1幢首层自编002,占地面积约3152平方米,主要从事珍珠棉的生产,年总产能为珍珠棉型材89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反馈的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相关联系人提出意见。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99.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41.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验收报告.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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