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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美尔涂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环保塑料粉末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潍坊美尔涂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环保塑料粉末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付家河岔村347号
建设单位:潍坊美尔涂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租赁已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建筑物;项目配置了自动混料机、挤出机、压片机等生产设备共计16台(套)。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200吨环保塑料粉末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潍坊美尔涂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环保塑料粉末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报告 - 刻盘版.pdf 13.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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