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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盛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盛具生产项目
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二路12号建设单位: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建设单位”)投资100万元,租用重庆寿于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二路12号的已建厂房建设“年产8000套盛具生产项目”(后文简称“本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购置机械加工设备、抛丸机、静电喷粉室、烘箱等设备,建设1条机械加工及喷粉烘干流水线,年产盛装物料或转运物料用的盛具/料架8000套。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年产8000套盛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手续(附件1),*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取得了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74694J001W)。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8小时/班,1班制;厂区不设置食宿。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邮箱:1252845445@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附件6 专家意见.pdf 780.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重庆庄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竣工验收.pdf 810.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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