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13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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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广东宏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厂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塘村世龙大道新塘段西路7号之一,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2度52分4.23597秒,东经 113度10分43.92965秒。本项目主要从事家电的生产,预计年产风扇306万件、电暖器150万件、除湿机10万件。从业人员为800人,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10小时。项目内不设饭堂和员工宿舍。

项目本次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规模为:

生产设施

单位

实际数量

冲床

47

剪板机

12

折弯机

12

攻牙机

20

切割机

2

碰焊机

4

液压机

2

小注塑机

15

小注塑机

15

中注塑机

13

大注塑机

5

干燥机

5

混料机

5

破碎机

5

移印机

5

工装丝印台

10

烘干线

2

生产线

26

组装工具

26

隧道烘干炉

1

水帘喷漆柜

1

手动喷枪

1

喷砂机

2

碰焊机

2

油压机

2

平板填粉机

2

X型填粉机

2

串丝一体机

2

绕丝机

2

双头绕丝机

2

小烤箱

2

冲床

5

切割机

1

激光打标机

3

超声波清洗机

1

变频电源

10

功率仪

30

耐压仪

30

接地电阻仪

10

多路温度测试仪

6

测试角

6

高温箱

2

变压器

30

盐雾试验箱

1

弹簧冲击试验器

3

试验手指

8

噪音仪

1

风速仪

1

波峰焊机

8

涂覆机

4

烘干机

5

回流焊机

3

自动贴片机

8

自动插件机

6

点胶机

4

电烙铁

20

视觉测试仪

8

在线测试仪

8

绕线机

10

冲槽机

3

绑线机

7

电烙铁

15

洛线机

3

预整机

3

内绕机

5

定子综合测试机

3

铆压机

+5

入轴机

2

精车机

3

注油机

2

整型机

3

浸漆池

1

电烘箱

2

电机检测机

6

自动螺丝机

2

匝间机

1

耐压机

2

喷淋预脱脂槽

1

喷淋主脱脂槽

3

清水喷淋槽(水洗1)

2

清水喷淋槽(水洗2)

1

喷淋陶化槽

2

清水喷淋槽

(水洗3)

1

清水喷淋槽

(水洗4)

1

烘道

1

喷粉线

1

空压机

20

冷却塔

5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处理设施

1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1

废气处理设施

3

本项目布局部分进行调整,属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本项目员工办公和生活过程产生活污水,主要为一般的洗手和冲厕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排入伦教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顺德支流。废水各检测项目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放到伦教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伦教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顺德支流。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项目在机加工、喷粉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粉尘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处理时会产生臭气,主要污染因子是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通过车间内的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到厂界外,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注塑、喷漆、丝印、烘干、清洗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NMHC、臭气浓度、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整室收集后经“旋转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至51m高的G1排气筒排放。项目VOCs、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较严傎要求,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固化、天然气燃烧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NMHC、颗粒物、NOx、SO2,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整室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引至楼顶51m排气筒G2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VOCs、、NM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NOx、SO2执行环大气[2019]56号。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浸漆、烘干、焊接、刷胶、点胶、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NMHC、锡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项目TVOC、NMHC,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整室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至51m高的G3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TVOC、NM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和粤环函[2019]1112号;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60~90dB(A),生产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少,能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检定,同时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墙体隔声能有效降低噪声传播;加强厂区内部、项目边界等处的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既可美化环境,同时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HW08类)、废液压油(HW08类)、废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类)、废矿物油类包装桶(HW08类)、废化学品包装桶(HW49类)、废活性炭(HW49类)、废电路板废电子元件(HW49类、废槽渣(HW17类)、生产废水处理污泥(HW17类),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佛山市壹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塑料次品和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后回用生产;机加工收集粉尘、金属次品和边角料、废原材料包装袋、机加工收集粉尘、布袋收集粉尘、漆渣、锡渣、喷粉收集粉尘、废滤芯交给废液压油、材料回收商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宏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和平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塘村世龙大道新塘段西路7号之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5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广东宏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3.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宏伙(废水。废气。噪声).pdf 26.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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