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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九团果蔬产品精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阿拉尔市聚亿果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九团,属新建工业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座生产厂房、1栋宿舍楼、1栋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450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厂区道路890米、给排水、供电、供暖及通讯等管线工程,以及场地硬化和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14公顷。项目总占地面积3.3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1.3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59万立方米,填方0.74万立方米,借方0.15万立方米,无弃方。施工期落实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措施,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提升果蔬加工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