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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厚街镇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工业西路1号4号楼201室(东经113°40′42.310″、北纬22°54′51.317″),占地面积12864m2、建筑面积17204m2,总投资1000万元,年生产铝合金压铸件1129.6吨、锌合金压铸件42.25吨、镁合金压铸件109.45吨。
(二)环评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 年9 月4 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东环建〔2023〕9405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303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期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原环评分析熔化、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实际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本次验收检测报告可知熔化、压铸工序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的“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炼(化)炉”及浇注-浇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mg/m3)要求。
根据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无重大变动情况。因此,本项目实际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压铸冷却水、盐雾测试机调配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脱模剂调配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切削液调配水与切削液一起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研磨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研磨工序,清洗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哇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回用于冲厕。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熔化、压铸、打标、磨床加工工序废气,熔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水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经静电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打标、磨床加工工序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
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高噪声设备,可考虑对其基础进行隔声、减振,以此减少噪声的产生。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熔化过程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的“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炼(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浇注-浇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打标、磨床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市扬锐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