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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库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库房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林业局鹿鸣林场,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内
建设单位: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新建4座库房,分为药剂库、危废库一、危废库二、危险化学品库房。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国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报告-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库房项目验收报告.doc 43.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库房项目.docx 58.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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