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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鹰谷光电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鹰谷光电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组团C分区C02-9-1/02地块
建设内容:利用自有厂房建设鹰谷光电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一阶段),年处理6英寸硅基晶圆10万片;配套封装、装配车间,年产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组件、模块900万套。劳动定员442人,生产线年运行320d,24小时连续运转;行政办公区一班工作制,8小时。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0万元。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组意见.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鹰谷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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