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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田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000m3/d)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田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000m3/d)
建设地点:永州市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新田河县城段下游龙泉街道陶宝村
建设内容:项目征地面积33318.30m2,合计49.98亩,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废水5000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田县方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新田产业开发区新能源科技产业园1栋910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禹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龙湖春江郦园T2-B栋、T2-C栋、22栋、23栋1915号
联系人:周
联系方式:11458064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319.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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