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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洪66井探井勘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洪66井探井勘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勘探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猛如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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