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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安装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提出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应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在调试期间应开展验收监测”要求,我单位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本项目DSA机房按照环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本项目涉及辐射防护设施的配置,如电离警示标识、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张贴上墙等、配置辐射监测设备和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职业健康体检、人员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及设备相关台账等辅助防护及台账管理措施,目前已完工1间DSA机房,因此分阶段性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放射科(一期)装饰改造项目(第一部分)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根据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及业务规划,预计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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