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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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项目

(2)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水仙路与新园路交汇处西南角,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预留地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概况:根据现有项目《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总用地为28148.40m2(合约42.223亩),建筑面积为19853.53m2,建设4个车间、1个制水和制气间、1个仓库、1栋办公楼、2栋研发楼和罐区等,其中1#车间布置造纸干强助剂类生产线,2#车间布置表面施胶剂助剂类,3#车间布置湿强剂类生产线,4#车间预留生产用。产品规模为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其中造纸干强助剂类90000t/a、表面施胶剂助剂类5000t/a、湿强剂类5000t/a。

现有项目已建成1#车间(造纸干强助剂类)和2#车间(表面施胶剂助剂类和湿强剂类)、1个制水制气间、1个仓库、罐区、1栋办公楼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等,投产运行产品规模为造纸干强助剂类45000t/a、表面施胶剂助剂类2500t/a和湿强剂类2500t/a生产线。

本次扩建是将原计划建湿强剂类生产线的地块改为用于建丙烯酰胺生产线,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882.58m2(5.82亩),建设3#车间(占地面积357m2)和2#丙类仓库(占地面积136m2),对现有储罐组1进行改造,将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间移建至2#仓库内,其余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2万元,占总投资1.79%,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新增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4h。

二、评价单位变更情况

本项目前期委托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完成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期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因工作调整,我公司终止与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关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重新委托广西领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更换环评编制单位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内容、评价结论等核心内容均未发生任何变更,原公示内容与本次报告编制主体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形。

三、原公众参与公示执行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开展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项目基本信息、环评单位、公众意见提交方式等,公示期10个工作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原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表、书面及口头意见,无公众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选址环境合理。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全部经过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AXN90c06Ia-1Z-2oC6JMw 提取码: cmwz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767295880@qq.com

评价机构:广西领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翟工

邮 箱: 411981621@qq.co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年产3万吨丙烯酰胺溶液项目 第二次公示 公众意见表.docx 14.6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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