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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孟州市南庄镇毛皮产业园区内南庄镇南庄一村村南
建设单位: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综合楼(含食堂、宿舍)、综合水泵房、中水处理车间等;环保工程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事故水池等。主要建设内容增加中水处理车间,其余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验收前)》并通过专家论证,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号码:91410883MA9GFT8ROE001V),并将《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验收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0pxARGNFwV5tN0-vHzf1g 提取码: gfc8
联系人:盛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