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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原规模(年产3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原规模(年产3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189号E2厂房
建设单位: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满足超长复合容器产品的生产需求,现有E1号厂房面积不足,企业调整生产工艺、平面布局,故新增租赁嘉地物流发展(中国)有限公司E2厂房6366.74m2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实际新增3台自动塑料打孔焊接机、2套45米长智能装配及检验平台(配3D视觉识别系统)、2套30米长智能装配及检验平台(配3D视觉识别系统)、1台水平检验托架、1套废气处理环保设备、4台行车、1套工厂智能数字化改造相关硬件设施及4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淘汰2台数控织物自动下料铺放机、4台焊接机、2台气液分离器一体式焊接装置。项目实施后焊接设备总数量有所减少。项目建成后企业总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3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221625)。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原规模(年产3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嘉环(善)建〔2025〕9号)。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项目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目前项目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艾西复合1.pdf 232.3 K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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