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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汕头市科韵塑料制品加工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汕头市科韵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科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汕头市科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租赁了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1-09片区厂房建设“汕头市科韵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116°40′59.952″,23°23′55.309″。
项目占地面积1605.32平方米,建筑面积8952.3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年产塑料化妆品壳27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环保投资30万。项目员工共50人,年工作300d,日工作时长8h,均不在厂区食宿。
项目相关设备与废水处理设施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科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1-09片区厂房
联系人:黄吉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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