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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塑料再生利用加工造粒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塑料再生利用加工造粒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余下街道东灵路。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详细介绍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陕西德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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