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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陵水县高中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海南绿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陵水中学、民大附中陵水分校及民族中学三所学校进行改扩建。其中陵水中学新建及扩建学生宿舍楼各一栋、扩建食堂一栋,并改造原有食堂及拆除危楼;民大附中陵水分校新建一栋地上3层地下1层的食堂;民族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扩建食堂一栋并对现状食堂外立面翻新。建设内容涵盖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周边室外附属改造和设备采购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2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09万立方米,余方主要为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堆放场。方案在主体设计基础上,补充完善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袋装挡墙及彩条布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