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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750吨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75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ZX26041421-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发展需要搬迁至中山市坦洲镇永源路10号之一(中心坐标N22°18′8.114″、E113°28′18.46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6076平方米、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制造。项目年产塑料颗粒750吨。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坦)环建表[2026]0010号中所确定的范围。企业通过优化,余1台注塑机不再投产,不影响产能(详见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0吨建设项目环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中(坦)环建表[2026]0010号。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起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674919001Y。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验收属于项目整体验收,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坦)环建表[2026]0010号》及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验收原辅材料及设备如下: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耗量
序号 |
名称 |
环评申报规模 |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规模 |
1 |
ABS塑料(新料) |
70吨/年 |
70吨/年 |
2 |
PP 塑料(新料) |
400吨/年 |
400吨/年 |
3 |
PC 塑料(新料) |
70吨/年 |
70吨/年 |
4 |
PA 塑料(新料) |
136.6吨/年 |
136.6吨/年 |
5 |
玻纤 |
75吨/年 |
75吨/年 |
6 |
色粉 |
0.5吨/年 |
0.5吨/年 |
7 |
机油 |
0.1吨/年 |
0.1吨/年 |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环评申报数量 |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规模 |
所在工序 |
备注 |
1 |
挤出机 |
型号75T。各配套1台螺旋上料机、1台挤出机、1个冷却水槽(尺寸为6m×0.4m×0.3m,水深 0.25m) |
5台 |
5台 |
挤出、冷却 |
电能;直接冷却 |
2 |
搅拌机 |
/ |
6台 |
6台 |
拌料 |
电能 |
3 |
吹风机 |
/ |
5台 |
5台 |
吹干 |
|
4 |
切粒机 |
/ |
5台 |
5台 |
切粒 |
|
5 |
混料桶 |
/ |
5台 |
5台 |
成品混合 |
密闭设备混料 |
6 |
冷却塔1 |
尺寸为φ1.6×H2.4m ,水深0.5m |
1个 |
1个 |
直接冷却 |
/ |
7 |
冷却水池 |
2m×2m×1.2m ,水深0.8m |
1个 |
1个 |
冷却塔1配套 |
|
8 |
冷却水池 |
1.8m×2m×1.2m ,水深0.8m |
1个 |
1个 |
||
9 |
冷却水池 |
1.8m×1m×1.2m ,水深0.8m |
1个 |
1个 |
||
10 |
空压机 |
螺杆式空压机 |
1台 |
1台 |
辅助设备 |
/ |
11 |
注塑机 |
JN35-E 、SK40 |
2台 |
1台 |
注塑试验 |
余1台注塑机不再投产 |
12 |
破碎机 |
/ |
1台 |
1台 |
破碎 |
密闭设备破碎 |
13 |
冷却塔2 |
尺寸为φ1.6×H2.4m ,水深0.5m |
1个 |
1个 |
间接冷却 |
/ |
14 |
真空系统 |
配套1个循环水箱3t |
1套 |
1套 |
辅助 |
电能;冷却塔2配套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基本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135t/a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冷却塔1废水产生量为22.56吨/年;冷却塔 2废水产生量为3吨/年,水喷淋废水产生量为 3吨/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挤出、注塑试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臭气浓度),投料、拌料废气、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挤出、注塑试验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含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条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0000m3/h。
投料、拌料废气、破碎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械 噪声,以及原材料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做好绿化,并对部分生产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吨/年,分类收集,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产生的一般原料废包装袋约3.0064t/a,收集后交由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代码 |
项目预计产生量 |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3.7895吨/年 |
分类暂存,定期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2 |
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 |
900-041-49 |
0.005吨/年 |
|
3 |
废机油 |
900-249-08 |
0.005吨/年 |
|
4 |
废机油包装物 |
900-249-08 |
0.005吨/年 |
|
5 |
废色粉包装物 |
900-041-49 |
0.002吨/年 |
|
6 |
废除湿器填料 |
900-041-49 |
0.3吨/年 |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完善了排放口标识牌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检测并编制的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75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ZX26041421-A)显示结果如下:
(一)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中山市康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挺进永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挤出、注塑试验废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注:1,3-丁二烯国家暂未发布检测方法,不进行监测评价)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丙烯腈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苯乙烯、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3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和运营管理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五)总量
项目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符合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要求,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动,项目建设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项目的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中山市德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敏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460167484@qq.com
附件1: 德启验收意见.pdf 3.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已瘦身)ZX26041421A中山市德启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6.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ZX26041421中山市德启新材料有限公司.pdf 5.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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